LED屏关于招标文件质疑的统一回复(一)
2018/01/19
管理员
各投标供应商:
一、LED屏(招标编号:SSZX2018-004)在采购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供应商关于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经采购人回复和确认,现统一回复如下:
(一) 质疑内容一:
评分细则表(见招标文件第5页)
第3项中:资质、资格证书、奖励、所投产品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或以上资质得0.5分,其它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企业资质证书壹级得0.5分,其它不得分;
本此招标项目为:LED屏,在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要求中不涉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本项目不涉及此类需求,将此两个资质要求设置为LED屏项目的评分项,有涉嫌增加潜在供应商门槛的嫌疑,该条款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三十四条第(一)、(三)、(五)条款,建议删除或更改为“供应商所投产品或所授权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LED显示屏生产和LED安装、维护的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截图加盖公司公章”以示贵公司招标过程中响应国家号召的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
回复:本LED屏项目牵涉到屏体的综合实施,包含LED屏体、布线工程等设备的集成运用,关于贵公司提出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两个资质,是为了体现对本项目LED屏体和整体集成、运维服务要求。所以本评分项不予修改,欢迎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 质疑内容二:
评分细则表(见招标文件第6页)
第4项:社会责任中
循环经济产品
评审标准:供应商所投设备为深圳市财政委、发改委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中的,得1分;否则得0分。
证明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的目录清单复印件或网站截图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的通知:第三条、我市的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目录是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效补充和完善。既然是有效补充和完善,此条款应在节能环保要求中,为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1)供应商所投设备满足下述要求其中之一的,即得1分;均不满足的,得0分;
①为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②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③为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中产品。
不应另立评分标准,此条款有不遵循2014年1月10日市财政委发布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的通知》之嫌,为特定供应商倾向加分。
回复:本评分项的编制,是严格按照《关于试行《福田区政府采购标准化文件(试行版)》的通知》(福购〔2016〕6号)规定的《专用类采购文件标准模版》(教育局专用标准文件)(以下称“《模板》”)的要求进行设定的,《模板》中要求“社会责任”及其分项(“公益慈善”、“循环经济产品”、“节能环保”、“小微企业”)均为必选项且不能修改《模板》中规定的评审内容,不存在质疑中所述情形:“为特定供应商倾向加分”。所以本评分项不予修改,欢迎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 质疑内容三:
评分细则表(见招标文件第6页)
第4 项中:社会责任中
节能环保
(1)供应商所投设备满足下述要求其中之一的,即得1分:均不满足的,得0分;
①为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②为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③为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们来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中产品;
此条款中的③为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建设同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中产品。据我方查看自2013年至今的所有《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中未曾看到任何一个LED显示屏产品及品牌出现,并且在LED显示屏生产及使用、维护过程中不涉及大量用水和大量污水处理问题,此条款有为特定供应商加分倾向,有对LED厂家及其他供应商不公平的嫌疑,有违国家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法规,有倾向性和排他性,建议将③为深圳市水务局飞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共同制定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可设备、器具名录》中产品这一条删除。
回复:本评分项的编制,是严格按照《关于试行《福田区政府采购标准化文件(试行版)》的通知》(福购〔2016〕6号)规定的《专用类采购文件标准模版》(教育局专用标准文件)(以下称“《模板》”)的要求进行设定的。评分标准为“供应商所投设备满足下述要求其中之一的,即得1分:均不满足的,得0分”,应综合考虑上述①②③中所述情形是否满足。本项目所采购内容为LED屏,同时包含其配套控制系统等其他货物的采购、安装及运维,不仅仅是LED屏单项货物采购,因此不存在质疑中所述情形:“此条款有为特定供应商加分倾向,有对LED厂家及其他供应商不公平的嫌疑,有违国家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法规,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所以本评分项不予修改,欢迎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伟
电话:0755-22385923
手机:15013881212
传真:0755-22385993
三、其他本次文件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
深圳市福田区下沙小学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