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2018/04/20管理员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SZX2018-092

2.项目名称: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3.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地点:深圳市

6.项目规模及特征: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8.采购内容: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

1

PLAN-2018-07006-1000007201800348220

龙岗区扬美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1

1,310,000.00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定标方法:抽签法

11.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该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深财规〔20171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从供应商资料库里查询本项目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注册状态,投标供应商注册状态无效的,将按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03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无须单独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0423日起至201804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3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深水楼5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3)投标人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0507日 下午 14:0014: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0507日 下午 14 30 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深水楼5楼开标室。

五、相关信息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zfcg.cn

龙岗区政府采购网  http://lg.szzfcg.cn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szsszx.com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5-28893841

    址:深圳市龙岗区杨美长发东路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0755-22385923    机:15013881212

    址: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63号深水楼506

Emailzhangwei.zbdl@szss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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