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黄贝街道2019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服务项目”的答疑及澄清
2019/06/29
管理员
各投标供应商:
一、我单位于2019年06月20日发布采购公告的罗湖区黄贝街道2019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SSZX2019-149)”,项目公告连接: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338014000,因招标文件内容有更正,特此澄清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表”中“综合实力部分”的以下内容: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3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在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止具备政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外包服务项目业绩的,视为具备同类项目技术经验。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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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每一个得35%分数,最多可得100%分数;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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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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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均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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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现修改为:
2 |
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 |
3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在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止具备政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或物业管理或劳务派遣或清洁服务等业绩外包服务项目业绩的,视为具备项目管理经验。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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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项目经验,每一个得35%分数,最多可得100%分数;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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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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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均须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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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表”中“综合实力部分”的以下内容: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5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情况。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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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得30%分数,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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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40%分数,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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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初级职称证书得30%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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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最多得100%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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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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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2月至2019年0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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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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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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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5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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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安排驻点服务一人,且该成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现有正式员工并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数,否则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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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供应商现有正式员工,不少于4人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0%分数,否则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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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人同时获得过“百优工匠”及政府部门颁发的区级(或以上)个人年度荣誉的,本项得40%,否则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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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最多得100%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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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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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 2019 年03月至2019年0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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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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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
现修改为: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情况。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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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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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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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供应商指定的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初级职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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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以上要求的得100%分数,缺一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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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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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2月至2019年0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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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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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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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评审内容:投标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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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安排驻点服务一人,且该成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现有正式员工并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数,否则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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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供应商现有正式员工,不少于4人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0%分数,否则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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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人同时获得过“百优工匠”及政府部门颁发的区级(或以上)个人年度荣誉的,本项得60%,否则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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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最多得100%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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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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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 2019 年03月至2019年05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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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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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
3、原招标文件中“评标信息表”中“技术部分”的以下内容:
3 |
服务承诺及应急措施 |
15 |
评审内容:(1)项目服务承诺;(2)火灾应急措施;(3)台风应急措施;(4)其它应急措施。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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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4点考察内容,评价为优得100%分数; 满足3点考察内容,评价为良得70%分数; 满足2点考察内容,评价为中得40%分数; 满足1点或不满足考察内容,评价为差得0分。 评价为差专家须说明情况。 |
现修改为:
3 |
服务承诺及应急措施 |
4 |
评审内容:(1)项目服务承诺;(2)火灾应急措施;(3)台风应急措施;(4)其它应急措施。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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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4点考察内容,评价为优得100%分数; 满足3点考察内容,评价为良得70%分数; 满足2点考察内容,评价为中得40%分数; 满足1点或不满足考察内容,评价为差得0分。 评价为差专家须说明情况。 |
4、原招标文件中“评分信息表”中“技术部分”的分数由40分改为29分,原招标文件中“评分信息表”中“综合实力部分”的分数由30分改为41分。
5、原招标文件中“评分信息表”中“诚信情况”的“1诚信管理情况”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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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评分内容: (1)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在两个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中的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网站及相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五、注意事项中的信用记录查询指引”);备注:证明文件须放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此项评分仅针对截图是否齐全清晰,若存在规定情况的诚信记录,将按资格要求的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3)如有上述情况,则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
修改为:
|
1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评分内容: (1)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在两个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中的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网站及相关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七、注意事项中的信用记录查询指引”);备注: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此项评分仅针对截图是否齐全清晰,若存在规定情况的诚信记录,将按资格要求的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3)如有上述情况,则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
6、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中“资格性检查表”的“1 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第一册的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1 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第一册的第一章招标公告1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7、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的“(六)供应商情况介绍”“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更正为“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2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的“(八)项目需求响应表(实质性条款除外)”中的以下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实质性条款除外)的全部内容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实质性条款除外)的全部内容 |
符合 |
更正为: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实质性条款除外)的全部内容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实质性条款除外)的全部内容 |
符合 |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5-25435215、158155556172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金安大厦3楼3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晓琴
电 话:0755-25165821、13688812350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座307室
邮 箱:498174886@qq.com
四、其他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五、采购文件已作相应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查阅。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