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19年学生身心健康试点监测项目关于招标文件质疑的统一回复及延期公告

2019/09/30管理员

各投标供应商:

一、龙岗区2019年学生身心健康试点监测项目(招标编号:SSZX2019-222)在采购公告期间收到投标供应商关于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经采购人回复和确认,现统一回复如下:

(一)质疑内容一:

评分细则标中“企业综合实力”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事实依据详见质疑函。

我司依法强烈要求对此处的参数要求做出相应的修改, 并予以解释澄清。

 

回复:1.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具有此评分项的供应商数量很多,不存在不公平性与指向性;

2.经了解,确有部分省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并不完备,且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是最具有权威的三大机构。

3.招标文件第7页“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以下内容“投标人为中国心理学会或省级心理学会或所在地区心理咨询行业协会注册会员单位,每提供一个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为中国心理学会或中国社会心理协会或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或省级心理学会注册会员单位,每提供一个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质疑内容二:

评分细则表中“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的评分有误。

 

回复:招标文件第8页“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标准”的以下内容“2.项目团队成员(4分):(1)学历(1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1分;(2)项目经验(2分):每参加过一项企业、学校或事业单位心理健康监测或心理测评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3)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修改为“2.项目团队成员(4分):(1)学历(2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2)项目经验(2分):每参加过一项企业、学校或事业单位心理健康监测或心理测评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3)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三)质疑内容三:

评分细则中“企业综合实力”项中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心理学会或省级心理学会或所在地区心理咨询行业协会注册会员单位,每提供一个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我公司认为“企业综合实力”应是多方面体现,投标人是否是相关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不能说明一个企业是否有实力,所以我公司就上述内容建议删除。

 

回复:1.经了解,从心理学权威机构上来说, 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社会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是最具有权威的三大机构,也可以反应企业的综合实力。

2.招标文件第7页“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以下内容“投标人为中国心理学会或省级心理学会或所在地区心理咨询行业协会注册会员单位,每提供一个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为中国心理学会或中国社会心理协会或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或省级心理学会注册会员单位,每提供一个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质疑内容四:

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投标人近三年(201651-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同类项目的业绩和客户评价(履约评价为优)。1.提供区级(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4分,最高12分。2.提供区级(不含)以下的每提供一个2分,最高6分。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8分。”我公司认为同类业绩无论是区级以上或区级以下只要属于同类项目即可,不应限级以及个数。我公司建议将此项内容修改为“此项最高得18 分,提供区级(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3 分,区级(不含)以下的每提供一个2 分”。

 

回复:1.本项设置“区级(含)以上”及“区级(不含)以下”两级可以更好地考察投标单位的实力,既有“区级(含)以上”同类项目经验也有“区级(不含)以下” 同类项目经验。

2.此评分项的上述相关内容不作修改。

 

(五)质疑内容五:

评分细则中“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体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2)项目经验(2分):每参加过一项企业、学校或事业单位心理健康监测或心理测评项目的,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2分;”须提供人员的业绩合同(需要体现业绩类型、时间、种类以及服务人员名称),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绩工作单位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我公司认为一个项目中项目负责人是公司的代表,代表公司联络、签订合同等,所以会体现在合同中,项目团体成员是否出现在合同中不影响合同的实施及效果,所以建议将此项要求删除。

 

回复:1.招标文件“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依据”中,已说明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服务人员名称须提供业绩工作单位证明。设置此项是为考察投标单位为本项目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的实力及是否有同类项目经验,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2.此评分项的上述相关内容不作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11页中以下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9 10 10日 上午 09: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10 10日 上午 09 30 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307开标室。

 

修改为: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9 10 11日 下午 14:0014: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10 11日 下午 14 30 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307开标室。

 

三、本项目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话:0755-89556358

    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31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欢欢

    话:0755-25164710     机:13928467847

Email3182899224@qq.com

联 系 人:王旭

联系电话:0755-25162321     机:18338507588

Email2714854185@qq.com

    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307

四、其他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不作调整,本公告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已作相应修改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查阅。

 -点此下载-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90930

返回顶部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分享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

或搜索关注:深水水务咨询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最新分享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

或搜索关注:深水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