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质控及驻场服务项目论证邀请公告
2019/11/08
管理员
为提升我院医疗设备维护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医疗设备整体维保质控及驻场服务项目进行调研。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整体维保质控及驻场服务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要求:
(1)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并承担未买保医疗设备的维修费用;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检计划并执行;
(3)具有专业的质控检测设备,负责制定医疗设备质控目录和质控计划并执行,协助完成计量送检等工作;
(4)负责提供全院医疗设备技术咨询、业务指导、操作培训等服务;
(5)提供较为成熟完善的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有系统后台维护人员,负责医疗设备台账录入,负责运营维护、维修、质控等数据统计分析;
(6)负责协助医疗设备纸质版档案整理、电子档案上传工作;
(7)协助监督维保服务商履约情况,配合做好履约评价工作;
(8)协助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9)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盘点;
(10)协助完成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等处置工作;
(11)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电梯除外)等管理经验;
(12)具有较为稳定、维修能力较强的工程师队伍,其中特种设备、血透室等特殊岗位工程师具有相关资质证件;
(13)其他服务。
4.供应商(参与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与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营运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3)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5.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参与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参与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参与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6.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8:00至2019年1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7.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二楼207室(报名时需提交公司三证、信用文件(非截图)、个人授权书及产品介绍PPT,PPT文件要求请参考附件)。
8.论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有关本次项目相关事宜请联系:徐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988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