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05/07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一: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 服务团队要求
更正前:
服务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应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需提供拟派律师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月-3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第三方代缴、补缴无效)。
更正后:
服务团队应至少有1名执业律师(需提供拟派律师团队人员律师执业证、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月-3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第三方代缴、补缴无效)。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新桥三路19号宏海汇盈大厦906
联系人1:胡宁
联系方式1:18988772117
联系人2:李夏冰
联系方式2:0755-25164102/15815558585
联系人3:邱舟岚
联系方式3:13923772120
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29395688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9395688
深圳市佳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